笔者精彩古今传言>玄幻奇幻>周鸿炜简介 > 第二十二章-没兴趣
    这☆☵个头上长角的男子,无疑就是叶修前世的好友,战友,金角。

    金角居然也来到了帝都,他这一来,可不会做什么🈘⚏好事。这两千年下来,金角处处跟冥王殿做对,金戈帝国很多官员,都死于金角之手。但冥王殿,从来就没有抓到了金角一次,每次眼看就要抓到时,都被金角给跑了!

    “金戈帝国,建国篝火晚会。往年,我可没在这个日子对那些家伙动过手,可今时不同往日🐉♨🊻了,既然那家伙已经回来了,那我这个老朋友,当然是要给他的惊喜。今天在这广场上的人,就看谁最倒霉了吧。”

    金角毫不由于,朝中广场的位置飞去。

    在广场的擂台之上,伐冲先是说了一大堆场面上的话💔👧,这样的话,他也必须要🐲🃵做做样子,说出口。随即,就是幻玄生他们三大强者讲话,最后,当然就是比武了。其他的事情,跟这场擂台比武相比起来,完全就不是一个档次的。除叶修之外,今天来到这里的每一个人,谁不想从这场比武中,得到金戈帝国的赏赐,那可都是十分强大的术法跟法器呀,谁击败的敌人最多,那甚至还可以得到一件金戈帝国的至宝。

    谁都知道,金戈帝国,是冥王殿的一个🍷🌯🂧分部,那金戈💔👧帝国的东西,当然也就是出自冥王殿的。

    伐冲见大家都🗯忍耐不住了,有🃿🝣🍀些种族的家伙,早就在做热身,只等比武开始,相信就有不少人上台。

    当然,像这样的比武,可跟普通的比如不一样,并不是一对一的,而是以一场混战的行事进行,不管是谁,只要擂台上还有容纳下你的空间,就可以上场,如果实在是容纳不下了,🛎🛔就等下一批吧。

    而在一批的混战比武中,最后胜出的,就将被金戈帝国的负责任看守,到最后,所有的混战比武结束了,再由每一批最🃨后胜出的人,进行一场大混战,直到最后站在擂台上的人,就是最后的胜利者。

    星皇之下,才能参加这场大比武,那也就是说,叶修,都😆⚬🔛可以上去。

    “本座正式宣布,这次的混战比武,现在开始。🏏🙇🈐大家可以发挥出最大的力量,比武,跟往年一样,没有然后的规矩可言,生死不论!🝀🈁🞩”

    不论生死的,也就是说,如果死在擂台上,那只能怪你技不如人。但如果有人要🆵📾☳为那些被杀死在擂台上的人报仇的话,那金戈帝国方面,也🅑不会去阻止🗟。

    强者📜的世界,力量为尊的世♟界就是这样,你的力量不够,那就别上台来自寻死路🆵📾☳!

    “哈哈,尔等蝼蚁,由我一人独挑。”

    在伐冲声音刚落的那一刻,突地,一道金🆌🎌光,冲了过来,并且在伐冲等人的对面🆵📾☳,落下身。此人的手里,拿着一把金刀,头上的那个金色独角,就是他身份的象征。

    “金角🐏⚜,你居然敢跑到这里来,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幻玄生一指金角,他也👎🇭🛶是万万没想到,这个跟自己冥王殿对抗了两千年的家伙,居然会在今天跑过来!

    ps:本来今天是请假的,原因嘛,相信加了少风微信的朋友都知道,是少风昨天喝高了,跟媳妇吵架。今天到媳妇的娘家把她接回来的⚍🐈。真可🕛🊘🕛🊘谓是什么手段都用上了呀。回来后,也只能先更一章了!抱歉,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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