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了一下思绪,郑凡柔缓缓说出了自己的故事。
原来,郑凡柔原本是学艺术的,初中的时候,去东北山区采风。
结果风没采到,郑凡柔却差点被采,在一个偏僻的地方遇到几个当地的痞子。
也就在千钧一发之际,一个少年突然出现,打倒了所有的痞子,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这个少年当时什么都没说,只是转身的时候,衣服被风吹起,露出身后的胎记。
郑凡柔刚见到司鸿初的时候,就怀疑正是当初的那个少年。
但事情毕竟过去这么久,一个人的容貌会发生很大变化,所以郑凡柔也不敢确认,只是一再追问胎记的事情。
“因为我当时差点被欺负,后来才学了体育,我要能保护自己。可我无论如何,当初要是没有你,我真的不敢想象自己的下场……”郑凡柔望着司鸿初,深深的笑了:“我现在可以肯定,你就是那个人。”
“哦……”司鸿初长呼了一口气:“原来是这样!”
郑凡柔急忙问:“你是不是当年的那个人?”
“你不是都看到那个胎记了吗。”司鸿初瞥了一眼郑凡柔:“你要是不说,我都忘记了这件事了,因为哥见义勇为的次数太多了。”
回想起司鸿初平日的流氓模样,郑凡柔下意识的一声:“且!”
司鸿初淡淡的说了一句:“你当时是不是穿着一件蓝底白色碎花连衣裙!”
“果然是你!果然是你!”郑凡柔一把抓住司鸿初的胳膊:“我终于找到你了!”
“为了答谢你的恩人……”司鸿初指了指自己的下面:“你知道该做什么!”
郑凡柔从没做过这样的事,笨拙的很,刚才只是一会功夫,而且还是被迫的,美艳的腮帮子却都已经麻了。
她瞪了得意洋洋的司鸿初一眼,不悦的道:“没门!难受死你!”
“赶紧让哥舒服一下。”司鸿初收敛笑容,示意郑凡柔继续,这紧要的关头停下来,真让人受不了。
郑凡柔头一撇,撒娇的坏笑道:“老娘不伺侯了,你爱找谁找谁去。”
“真的?”司鸿初反问道。
“真的。”郑凡柔毫不客气的回答道,眼神瞥向窗外,不时的偷瞄正在穿衣服的司鸿初。
司鸿初叹息一声:“那我去找别人好了。”
说着,司鸿初厚颜地耻的下了床,赤着脚往外走。
看着司鸿初坚定的脚步,郑凡柔的心里一阵失落,难道这个混蛋就如此薄情,看不出自己已经产生依赖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