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月第二天起很早。
今天是程叔六十一岁生日,大寿。
明月决定给他办一场热闹点的生日宴。
她一大早就和康伯去购买了新鲜的食材,还打电话,叫邓晴洪大虎他们下班后都过来吃饭。
之后,陆明月去珠宝店拿礼物。
这个店叫“盛世之宝”,是京海有名的高级奢侈品店。
早在一个月前,明月在这个店里,专门给程叔定制了一款沉香手串。
程叔一辈子都在为陆家操劳,没有自己的子女,把明月当成了亲女儿一般疼爱。明月决定,以后要把他当成亲生父亲一样来孝敬。
现在明月是个赚钱小能手,还有凌云大厦在手,加上程叔平时舍不得花钱,所以这一次大寿,明月也算下足本钱,花了399万定制的生日礼物。
店员恭敬地把礼物递给陆明月。
陆明月一打开盖子,就闻到一股浓郁的清香。还有那种质感,拿在手里就觉得心旷神怡。
贵的东西,就是好!
程叔肯定会喜欢。
陆明月正拿着沉香手串,认真地看。
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道尖刻的声音,“喂,把你手里的那串珠子给我看看。”
陆明月转身,看到江芯。
原来,江行风的生日也快到了,江芯特意来给他挑礼物。她决定好好表现一下,可是太贵的东西,她买不起。价格一般般的,她又怕入不了江行风的眼。
在店里挑了半天,也挑不出满意的,最后一眼看中陆明月手上那串。
看清是陆明月,江芯的眼神瞬间变得怨恨。
陆明月把一百多流浪汉送给江家,江芯快被整个江家的人骂死了。在外面,江若歆为难她折|磨她,回到家里,她还要被父母责骂。
里外不是人。
现在一看到陆明月,新仇旧恨全涌上心头。
“陆明月,你来这里做什么?”
陆明月都懒得理她,把手串递给店员,“我看好了,帮我包起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