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市的冬天阴冷潮湿,但好处是没有那么干燥,气温也不至于太低,就算是晚上一两点,街上的人也不会太少。人人都说汶市的人老实,性格好,整个城市都是温顺的,是个适合养老的地方。
可一个温顺的城市到了夜晚也会有不驯服的地方,比如这条街。
“铃——”
开门时撞到了门口的风铃,这时候酒吧里充斥着嘈杂的音乐声,正是热闹的点,店里人满为患,伴随着节奏点和酒精,所有人都晕乎乎的,并不会有人注意到这个小小的声音。但这时候,恰巧有个侍应生从门口经过,他正想说店里没有位置了,可眼神刚一撞到那个身影上,他像是触电般愣住了。
那个人穿着雪白色的长款羽绒服,脖子上围着羊绒白的围巾,哪怕是半张脸都被围巾遮住了,但仅靠那露出来的上半张脸也足够让人痴神。
外面的冷气随着这个人一起荡了进来,侍应生不由得打了个哆嗦,他望了眼外面,像是下了小雨,这时候天气最是阴冷,那露出来的小半张脸没什么血色,只有眼角微红,像是最纯的红酒,光是看一眼,就足以勾魂摄魄。纤长的睫毛上挂了点点水汽,微微垂下来的时候,让人注意到了他眼角的泪痣,像是红酒瓶里的沉淀物,让人觉得这杯红酒太纯,光是闻一下都觉得醉人。
“你好,还有位置吗?”他淡淡开口道,说话时候他将围巾往下拉了拉,被羊绒温暖过的下半张脸总算是有点血色,嘴唇红地像樱桃。
侍应生这才反应过来,忙道:“很抱歉,今天周末,可能需要等位。”
“我一个人。”他说道。
意思是随便什么位置都可以,周末的酒吧大多三五成群,桌子也许没有,但酒吧台前的空位也许是有的。
这个城市的人太爱热闹,而这间酒吧的人更爱热闹,就算是一个人去喝酒,那也是会找一桌人拼一下,不会真的跑去酒吧台前孤零零地饮醉。
这是家gay吧,店里最缺的是漂亮的男人。侍应生不愿让这么漂亮的人去别的地方,若是他在,今晚的销量一定会比平常高很多。不管他是1还是0,都一定会有人排着队要请他酒。
可这么漂亮的男人,若真的是gay,怎么会半夜一点跑来这里呢?要知道,在他的认知里,这种人身边该不乏男人才对。想到这一点,他好心好意地提醒了一句,“那个,您知道,我们这里是gay吧吗?”
“我知道,所以才来的。”
白柒搓了搓手,往里哈了口气,他住的酒店离这里并不近,打车要五十多,要不是知道这家酒吧是全城最火的一家gay吧,他这个不喜欢麻烦的性子也不会大半夜打个车跑这么远来。
只不过,他确实忘了今天是周末。
“能尽快安排一个位置吗?”他问。
侍应生有些为难,他很遗憾地告诉白柒,他们这里没有酒吧台,问要不要和别人凑一桌。
这时候,侧面传来一个不怎么礼貌的口哨声,白柒望过去,是一个看起来很油腻的男人,说他很油腻,但样貌也不过二十来岁,只是梳着个大背头,穿着黑色短袖,满身腱子肉,不是白柒喜欢的那种类型。
“嘿,我们这儿有位置,过来一起坐呗?”这人嗓门大,喊的好些人都听到了。
嘈杂昏暗的酒吧里,终于有人注意到了这个若白雪般纯洁无暇的男人。白柒姓白,也喜欢白色,他的肤色也和他喜欢的一切一样白的像这世上最纯洁的东西,像初雪。
可惜这个城市不下雪。
虽然环境还喧杂着,可那些斗酒的声音却小了下去,好些人看愣了,有伴的,没伴的,几乎都把目光投在他身上,那些明明已经完全挤不下了的桌子竟有人硬生生空出个位来。
这时候,白柒觉得自己像是在选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