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大的障碍:论坛体
1L楼主
气死我了,今天出门碰上我前任了。
要不是他是带着我宝贝闺女——我俩恋爱的时候一起养了两年的阿拉斯加出来散步,我绝对一个眼神也不给他。
好消息是今天出门前我刚换了一身新行头,可惜发型只是随便抓了两把,但这也能甩面前这位穿着灰扑扑的T恤一脸没睡醒的家伙两条街,我闺女一向是闻到我的味就激动,她呜呜叫着冲我拔足狂奔,我前任就被迫跟着我闺女屁股后头狼狈小跑,这感觉真的不要太爽。
坏消息是当我捧着我闺女毛茸茸的狗头,满足地从脑袋瓜撸到尾巴又撸回脑袋,非常悲伤地意识到自从闺女抚养权归他,摸起来的手感比我请营养师专门调配口粮的时候差了不止一星半点。妈的,心疼死我了,这个傻逼还拒绝我打的抚养费,说什么这本来就是他自己养的狗我才是后来加入这个家的???
有没有一种可能,当年要不是看我闺女可爱,就您这浪漫过敏的死直男劲能不能追到我都另??
我闺女可能不是人,我前任那是真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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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重点:精致造型见狼狈前任!是我能爽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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