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就要大闹警局。
没等警察说话,方眉的父母一看这个阵势,也高声的反驳起来,骂这两个小强.奸犯不是什么好货色,把他家女儿拖到巷子里tu0'y-i服,必须要赔钱。
三方混战,脏话连连,根本没意识到旁边的警察们,脸都黑的不行了。
从街道办过来的大姐,平时也没有少协调处理这些事情,但还是被这三对拎不清的
父母气到,有点关切的问警察,方眉这孩子现在在哪里。
到现在为止,也就只有街道办的负责人知道问问孩子,两个初中生的父母没有,方眉的父母也没有。
对大姐点点头,解释了一下有女同事在陪伴孩子后,警察把脸一拉,劈头盖脸的开始“语言教育”。
警察这个职业,当久了之后,脾气都不容易好,尤其是遇到一些没有自知之明的无赖,或者心比天高的人渣,不气到血压升高都是稀奇事。
好言好语不听,那就用这几家父母能听懂的方式来。
未成年的教育问题,从来都不是监护人在自家就能解决的,所谓的家事私刑想法,早就应该扔到几百年前的封建残余里面埋葬。
警察也不和这些父母聊什么你家孩子溺爱到无法无天,或者重男轻女思想要不得,想要改变成年人的想法太难,把多方的监督摆出来,触及成年人的利益,才能看到效果。
孩子不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那不影响批评教育和定期回访。
未成年案件需要一定的隐私保密,可校方总是可以知道,并做出相应的关注。
而父母作为监护人,不仅需要承担失职的责任,他们也是要接受批评教育的,住所地街道处,工作地主管部门,是党员的有党委,是工人的有工会,成年人总是有社会关系可以管住你的。
因为,每个孩子都是有生活痕迹的。
老师可以观察到孩子每天的状态,街道办可以注意到孩子的生活情况,检察院和教育部门的负责人,则是能定期回访。
就算退一万步,孩子还没有上学,家长不让孩子出门,医院和警察也是可以接触到孩子的。
当社会全员想给孩子搭把伞的时候,有太多的地方可以使力。
同时,落实监护人失职的相应惩罚,也是推行艰难但势在必行的事情。
没点威慑和约束,这些家长还以为自己养个孩子和种盆草一样,生杀予夺,准备上天呢?
社会提高对未成年人监护的参与度,除了需要多方合作,投入精力甚至财力外,应该是现阶段能保障未成年平等益,最合适的方法。
这种长期的、需要多部门配合、密切关注的事情,费力不讨好,甚至还会个别声音怒骂‘这是颠覆传统挑战人伦’、‘违背孝道干涉公民权利’,可是,现阶段也唯有这个方法,能约束有恃无恐的“初中生”和保护无辜脆弱的“小方眉”。
社区、学校、警察局、甚至当地的检察院法院,以及涉及家长工作相关的一些部门,一层一层的给孩子关注,联动合作。
听得三对父母都忍不住心虚,第一次知道孩子教不好,自己还有这么多责任,说不定还会影响他们的工作,在社交圈里没脸,以后小儿子入学估计都成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