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落山,整个天幕变成淡淡绛紫色时,张明生转动车钥匙,再次启动了发动机。我靠在窗边,沉默地望着飞速后退的流云与渐渐变得高远的山。
身体变坏以后,才明白人类对更高更快更强的渴望从何而来。时间是所有生灵的敌人。人间发明车辆轮船,都是为了在并不宽裕的百年人生里,能更快地到达想要到达的彼岸。
或许,在飞速行驶的轿车上,人会渐渐忘记曾经的目标,像从时间中割裂出来一小块,就这么沉默地前进着,如同永恒。
在我为数不多的外出中,张明生与我共享了这些短暂的永恒。
他升起了窗户,不知道是不愿意我将脸示于人前,还是害怕秋风先他一步带走我的生命。
对于我而言,将自己暴露在别人的审视下,无异是非常危险的。
张明生曾说,我只需要保持一个朦胧的样子就好,空缺越大,想象空间也越大,外人会自作主张地填补,然后自然而然地就离真相越来越远了。
说实话,我真的很想朝他翻白眼,但我的蔑视对这个厚脸皮的变态没有丝毫作用。他只会笑着说:“太太,你这个样子,假如被拍到的话,我大概要出一百万才能让人家撤下照片。”
我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余怀青。
况且,每次和张明生待在一起,我都觉得自己还是从前的自己,做警察的,疲惫到一年四季都有黑眼圈,短发,有胡茬,穿大甩卖的衣服,永远的灰白黑卡其咖色轮流递换,压力大时会抽烟。张明生如此强硬地改变了我,又永久地截留下了我的过去。
窗户关上了,云也被关在了玻璃外面,我无心再看,向后靠上椅背。
刚合上眼睛,就听见张明生说:“生日要到了,今年想要什么礼物?”
我调整了一下姿势,找了个让脊椎更舒服的位置,我闭着双眼,轻声说:“想要一把枪。”
不出意外,张明生听完就笑了,他说:“从前天天拿枪,还没有腻吗?”
“不送算了,其他的什么都行,不送也行,”我故作冷淡,想让自己看起来无所谓一点。
我很多年没有碰过枪了,无论是警署分配给我的枪支,还是俱乐部用来训练的枪,它们都离我远去了,我已经不确定自己还记不记得怎样调整准星。
在我昏昏欲睡时,我又听到了张明生的笑声,紧接着便是一阵掏东西的利落唰唰声,最后,一件沉甸甸的器物落到了我的腿上。
我立马睁开了眼睛。
那是一把精致的转轮手枪。
不用上膛。
我没有细想,左手立即抄起手枪对住张明生的头颅,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
咔咔三下,张明生脑浆炸裂的画面并没有出现。他依旧悠闲自得的开着车。枪里没有子弹,只有机械的空响。
张明生说:“于sir真是心狠,一秒都不会犹豫。”
没劲。我面无表情把手枪丢回给他,闭上眼睛想继续打盹,我说:“下次记得装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