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员工不能要!”jack彻底对李丽失望了,便起了念头。
通过沟通和观察,沈深也觉得这两个人实在没法撮合,便同意jack的观点“这次公司业务调整,李丽有部分职责也是受影响的,她又在试用期……”
“万一她愿意降职降薪留下呢?我觉得还是以绩效问题来谈,试用期不合格,让她直接走人。”jack就是不想要这个人了。
“那她入职时,试用期目标设定是什么样的?之前现问题时,有没有沟通记录,哪怕是邮件?”沈深问。
“没有,之前流程没那么规范,但她是签职位描述的,那个不行么?”
这些经理,平时总嫌人力资源部的流程麻烦,拖拖拉拉,有时候1u跟催在后面许久,都收不齐相应的表格和签字,现在出事了,又反过来说流程不规范,这是说他们自己没执行规范,还是人力资源部设定不规范呢?
暗暗翻了个白眼,沈深还是平静的开口解释“职位描述规定的是这个职位的主要职责,没有目标设定详细,目标设定有sart原则,你也知道,在评定的时候,是需要有衡量标准的,所以单有职位描述并不够。到了最后谈的时候,往往会形成员工和经理各执一词的局面,没有客观的、数字化的标准难以说服对方。”在有标准的情况下,还有很多扯皮、找借口呢。后半句沈深没有说出来。
“事实就是她表现不好,工作职责中被影响的部分很少呀。”jack头疼,“我们的文化不是一直说要实事求是么。”
好家伙,大帽子扣过来了!
“这样吧,你先跟她沟通一下,按照你自己的想法,把她表现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指出来,然后给予目标调整或者培训帮助,再观察一个月,然后评价,不合格便谈解除。”沈深不想跟他争执,让他自己去碰壁,这个沟通不好做,就算以职责缩小来谈也不容易,既然jack坚持,还上纲上线,她便不想继续做工作说服。
“为什么这么麻烦?”
“按照绩效规定,不合格也不是一下子就结束合同的,要给员工两次机会,仍然不合格才会解雇,试用期是一次机会,正好趁这个时机,把目标谈清楚,书面化,为后面进一步处理做准备。”
“一个月太久了。”
“两周吧,不能再短了。”真不知这样的人是如何做到部门负责人位置的,有立马可以谈的理由不用,非要找个时间久、难度大的,现在意识到时间问题了,“每一种办法都有利弊,用绩效,员工是没有留下的借口,但花费的时间精力肯定要多;用业务变更员工是有可能选择留下,但的确可以立马处理而且相对容易。”
jack思考着。
沈深没有催促,她也在猜测他会改变主意么?以她对jack的观察,应该不会。
“好,我先跟她谈。”jack打定主意。
果然!沈深心里给自己加了一分。
“我们能不能一起谈?”jack要求。
“人力资源部还是晚一点进入,万一你们谈得不好,我这里还有一层缓冲;再说,如果我一开始就介入,员工会有戒心的。”
jack点点头,便同意了。
沈深又嘱咐了一些细节,主要是一些签字文档的东西。
“万一她不肯签字呢?”
“这个时候,应该不至于,你们怎么谈就怎么写,有些工作方面的邮件往来也要留意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