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先找到艾薇,听完整了整首歌,以他的经验,这首歌不红,全大米国的人都耳聋了。
“非常棒的一首歌,我们尽快回去,一周内将歌曲录出来放到平台宣传。”普朗斯开口道。
他比艾薇更加心急,像他这样,还有房贷、车贷的大米国人,都是压力挺大的。
手上没有出名的艺人,收入并不理想。要不是妻子也有一份工作,可能家庭是支撑不下去的。
“会不会太匆忙?”艾薇一愣。
普朗斯摇摇头:“好歌不怕仓促,你瞧瞧人家郑先生的《nobod》。我不知道他准备了多久,但在大米国火起来,绝对是很仓促的。”
他得知,给艾薇写歌的人,正是《nobod》的创作人,大吃一惊。
另外,曾经风靡一时的太空漫步,也是人家发明出来的,至今还有很多大米国的舞蹈爱好者跳着。
而且,人家在华国,这半年来混得风生水起,非常有名,是一个真正的音乐人。
对于结识这样一个音乐创作人,他是非常热衷的。
因此,昨晚连夜坐飞机赶过来,一方面是他心急拿下歌曲,等着艾薇唱那首歌赶紧红起来;另一方面,他也是冲着郑锐而来的。
不要说其他的艺人,仅仅是艾薇,一首歌红起来,也还是不足以让她在好莱坞扬威,只能说站住脚跟。
那么,交好郑锐,保持这种友好关系就非常重要。大米国的那些好的音乐人,他没有能力去结识,郑锐是他最好的选择。
还有一点,以后艾薇想要进军华国市场,也会容易很多。
这是他来的路上想到的,现在华国的娱乐文化市场一点不比他们大米国的差,越来越多人重视。就算是好莱坞的大片,都会塞点华国演员进去,打酱油都好,就是为了吸引华国的影迷,为了在华国的影市获得一个好的票房。
艾薇本身就有华国的血统,加上郑锐的帮助,以后在华国捞金,那就容易太多了。
甚至普朗斯一度觉得以后让艾薇主打华国市场,毕竟好莱坞的竞争太大,人口远不及华国,市场潜力也就没有华国强。
两人没有避开苏父等人,就聊了一大会。
“想要拜访郑锐,就得早点了,一会人家要出去玩。”苏父提醒道。
这才让普朗斯站起来,和艾薇一起出门。
他们前脚到来,郑锐他们后脚就打算出去。
普朗斯看到郑锐,惊叹于这位已经颇有成就的男人的年轻,还不到三十岁的年级,已经是好多经典名曲的创作者。
以他之前的想法,这样的人说是好歌制造机器也不为过。
他表现得很恭敬,来之前,还学了华国的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