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郡地域🃉辽阔,乃回塞之地,而回塞之地,最适合防御突击,江汉一带水草茂盛,道路常年积水泥泞,举步维艰,较适宜隐蔽埋伏,分化骚扰。
这天,项随拖着湿漉漉的身体,从赤水浚滩爬上岸,拧紧沉甸甸的衣裳,将身上的泥水刮去大半,而后🄊🟈🛇慵懒的躺在积水的洼地,呼着大口粗气,倒头阖眼。
烈日当头。
乳臭未干小🞶😦🃧儿,能从赤水浚爬上来实属不易,可项随觉得他做的不够,若非贪这一方池水的休憩,他就可以更早爬上岸,彼时无人能阻拦他上岸,因为他是最后一个从赤水浚爬出来的。
在江汉一带,赤水浚是一座高低起伏十分明显的山谷,在谷的中心,有长年积水形成的赤水浚滩,每🛌到下雨天,四周被风化的沙石就会流入泥滩,常人路过此地,因为路面积水甚多,往往会绕道而行。
现在这块废地,成了孟陬训练死士的地方。
此时的项随早已是筋疲力🁄🃌🖖尽,虚弱不堪,烈日炎炎,常使人晕眩🂲💭🕅,不远处的秃杉丛林还有蝉虫的叫声,警醒自己不要倒下。
““要为项家⛿☢🁉,终有一日🁄🃌🖖能平反而活着☞!””
九辩拖着形如驽马的项随,拽着他的衣领🐘⛱,将他拎到孟陬面前。
孟陬看着累垮在地、一身瘦骨的项随,不过垂髫始龀年纪,居然可以徒🖫🕢手杀死一只野狼,这实在太不可思议,就因为不可思议,距两个月前游猎后,他第二次正眼瞧了这孩🂈🌷🃪子。
孟陬想起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孩子,一个屁大点的孩子伫在📔原地,形似🎲枯🖫🕢槁、污头土脸的虎视着自己,身后是一行五口女眷,尾后一名少妇唏嘘掩啼。
那是顶热🃉的天,加之又碰到梅雨🁔🅞🇨时节,负责押送罪犯去边塞就不是什么好差事,那男孩突然停滞👹不前,隐军鞭头一挥,狠狠往他身上抽了抽,叫他还不肯走。
恰似森山里🞶😦🃧饿狼渴望鲜肉的眼神,但他渴望的不是鲜👒🈐♈肉,他渴望的只是一个人,一个能救他之人,那种渴望就好像随时做好了为奴一生的准备。
就是那样的眼神,有不被驯服的野性,能预料未来之厮杀与乱斗,这让孟陬第一次好🕊🇿心,在上渊隐境两国交汇之地,救下了🝗流亡塞外的项随一家。
当时陪同🃉孟陬一道游猎的武侍九辩,🌘⛁观察到☓⚧主子的神色,看的出他喜欢这个孩子,于是在主子还未发号施令,就已经轻巧的,用手上的弓箭射死了那几名聒噪的隐军。
毕竟还是个孩子,弱小年纪,很难引起孟陬的长久注意,自打带项随回南郡后,只他儿时消遣过几回,之后两年便⛿未再留🄷意过这个孩子。
直到三日前,记忆中那双不被驯化的眼神又浮现眼⛠前,惊人之举的以弱小身躯杀死了一只长久☄在荒外生存,有着凶残血性的野狼。
“抬头,给我看看你的眼睛。”
项随缓慢抬头,撑着颤颤巍巍的弱骨🌘⛁,☞仰视着那双俯视他的目👚光。
“告诉我,在和狼搏斗的时🛹♫候,你害怕吗?”
“怕。”
“那你怎么敢和狼搏斗?”
“因为...因♈🆙为....”项随在回答前,先看了一眼九辩板正的脸,“因为他🂍🍝🉇说了,这是成为死士的条件。”
“🟡所以🗸☮,你为了能成为死士🛹♫,连死都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