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加仑斯商团】
重回野火镇,夏亚这次回来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衣锦还乡了。当年从这里走出去的是一个身无分文的野小子,手提一把生锈的砍柴斧。可现在夏亚一身锦绣华服,上等的鹿皮靴子,一等一的军中骏马,更是一跃成为了拜占庭帝国的年轻贵族,统🝲🏇😁领一郡军务的一方豪强。
在野火镇上寻了一个旅店住下,第一件👈事情就是让店里🏔🙰🍿的仆人打来几桶水,叫天攻这个家伙痛快的洗了个澡——否则它那一身腥膻的味道,隔着几步远就能将人熏个跟头,连夏亚也有些受不了了。
天攻吃饱喝足,换洗之后穿上一身夏亚匀出来的新衣服,地精领主虽然生得丑陋,但是养足📥🜼精神之后,眼神里就有了光彩,终于恢复了🞖🔉几分当初夏亚初见时候那种连黑斯廷都敢硬扛的彪悍风采了。
不过天攻一旦恢复了精神,就抓着夏亚👈纠缠,说来说去,就是要求夏亚带它去找奥克🚨🕸🎖斯。
说起奥克斯,夏亚也有些心虚——自己上次出门之后,就巧合之下参军进了罗德里亚骑兵团,然后经历了一次奥😾丁人和拜占庭人的战争,积累军功,在这拜占庭帝**队里混得也算是如鱼得水,后来更是机缘巧合,居然混成了一个男爵贵族,更当了拜占庭的地方高官,虽然从前对拜占庭这个国家没多少归属感,🉆🅁但是此刻心态已经大不一样了,心中多少就有了几分好感出来,眼看在拜占庭的官方体系之中越混越得意,渐渐就打定了主意准备在拜占庭帝国里就这么一直混下去了。
至于奥克斯……可怜的地精王妃被他🍝扔在了老家山里的蜗居里养马,夏亚离家之后,到现在已经👶🍕🇻快一年时间过去了,很多时候,几乎把那个留在山里🈬看家的地精仆人都给忘掉了。
而且……以地🏝精对自己那种不保险的忠诚度,自己离家大半年,🔁♎说不定奥克斯早就跑掉了,现在回去,多半留给自己的是🞂👘一个空荡荡的破房子吧。
夏亚无奈之下,只能先答应了天攻,只是依然补充道:“我只负责带你找到奥克斯,但是它如果不愿意跟你走,你也不许强迫。怎么说它现在也是我🈬的仆人,如果你敢强迫它🃊,我也不答应。”
天攻瞪着📌一对小眼睛望着夏亚:“仆人?不是!!奥克斯,老婆,我的!”
夏😚🁾亚只是含笑不说话,天攻瞪了他一会儿,终究知道自己是没办法了,只能叹了口气,愁眉苦脸的样子:“索索,你的,🞂👘赎金,我付!赎金,索索,交换,奥克斯!”
要赎身?夏🗌🚎亚一笑,心想如果你出得起钱,老子也不在乎用奥克斯这个只会吃饭不会干活的地精还给你,不过,只怕奥克斯自己是不肯的。毕竟跟了我一段日子了,老子也不好意思把🚊👮🌍它丢出去卖了。
“黄金!很多!黄金!交换!老婆!!”眼看夏亚只是怪笑不说话,天攻一咬牙:🁱🉤“黄金,很多!”
夏亚看了看地精领主,冷笑道:“你欺负我不了解你们地精么?你们地精穷得勘比乞丐,就算你是部落领主,也不可能有🞂👘多少财富的。黄金?我才不信。”
天攻急了:“🏝黄金,我有!树🃝林!东边!扎库!”
一说☳🃠到扎库,不但是夏亚,就连多多罗👈的眼睛也亮了。
“扎库土人?”夏亚略一沉吟:“扎库土人倒是听说占了一个💄🏒什么金矿,不过你怎么会有他们的黄金?”
天攻焦急,满头大汗,它的人类语言不是太灵🗝🜦🄝光,手脚并用,比划了半天才说出了一个所以然来。
原来天攻身为红色旷野之上一名威名赫赫的地精领主,🏔🙰🍿因为它的武勇,它的部落在红色旷野上也堪称是最强大的部落之一。地精这个种族毫无团结可言,就算是部落里的地精,对它这个领主也只有敬畏,实在谈不上多少忠诚可言。部落一大,自然需要养活众多的人口,如果领主不能带领大家存活,那么说不定地精们反叛起来,管你什么天攻地攻,管你什么领主还是首领,也一样把你先煮了吃掉。
而地精智商低下,一盘散沙,多年以来,也实在没有什么管理的才能,但凡一个部落壮大之后,却往往因为红色旷野上土地贫瘠,部落一大,却反而养不活部落的地精,最后反而生出内乱来——所以,红色旷野上,总是无法出现真正的地精王者,一旦部落壮大,最后却反而会发生内乱而崩溃掉。地精天性不团结是一个原因,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地精的智商低下👤,不懂得如何经营。
但是天攻的部落却是一个另类,除了它本🗏🚩身个🗝🜦🄝人武勇被成为地精之中第一勇士之外,部落里部众对他敬畏臣服,而另外一个得天独厚的原因,使得它的部落解决了🛲☭粮食问题。
它拥有的部落位置处于红色旷野的西北地区,占据了相对富饶的🔁♎河滩地带,而同时,还拥有一片树林——最妙就妙在这个树林了!那片树林虽然不大,但是却拥有一口天然的泉眼。
那泉眼长年泉水不绝☫,既便是寒冷的冬天,也不冻结干涸。可惜的是,对于地精来🁱🉤说,那泉眼本身毫无☄☡🀻用处——那泉水苦涩难喝,想来是什么地下水涌出来的,水质里也不知道含了什么地下矿物成分,苦得别说是地精自己了,就连它们抓捕回来得牛羊也是一口不喝。
天生万物,总有神奇之处,那泉水在树林正中,苦涩的泉水无法被饮用,但是却反🁱🉤而滋润得周围的土地之中,生长出了一🞂👘种别处没有的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