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精彩古今传言>都市青春>【末世】金手指是老公 > 二十三:想活就得觉醒异能
    九点,胡纣睁开仍带困意的双眼,干涩地眨了眨,他伸手摸了摸旁边的被单,已经凉了,大概那人早早就起了。

    胡纣翻了个身,懒懒打了个哈欠,倒也没想着每天都跟阮穆出去,外面这么危险,他这么惜命,还是得好好养精蓄锐才是。

    绝不是偷懒才不想去

    慢悠悠从床上起来,他从昨天带来的行李箱里摸出银光闪闪的夹克和红黑色衬衫,对着镜子瞎比划了几下,才满意地套在了自己身上。

    可惜那条搭着夹克的紧身牛仔裤他穿不上,万般惋惜地放下,胡纣怀着一丝悲痛的心情穿上了那条伴他许久的休闲裤。

    这副打扮简直不能说是辣眼睛,胡纣根本让人无从理解的审美点总是能让人眼前一黑。

    似乎是觉得还不够完美,胡纣用着从服装店席卷来的卷发棒卷着自己那一头短毛,熟练地弄了个卷发。

    他以前不是没跟外国妞谈过恋爱,也算是入乡随俗,胡纣爱上了卷发染色,要不是条件不允许,照他的审美恐怕还需要一头金发才能压住这套衣服。

    论穿搭,胡纣自认为没有哪个人能像他一样走在时代的前沿,要不是身材太过臃肿,那巴黎的时装秀他早就走破了好吧。

    像胡纣这样胖的人不少,但像他这么自信又普通的人,还是很少见的。

    胡纣属于那种很少会因为情绪而失控的人,没心没肺惯了,甚至还有些狼心狗肺。

    上辈子屈膝人下受尽侮辱,那谄媚的表情他都快做的麻木了,到头来还是没什么好结局,想即此,胡纣表情渐渐沉重下来。

    他是没心没肺,但还没到能把自己的命也忽视的地步。

    该对接下来的事情做一些规划才行。

    为了防止自己忘记,胡纣从卧房的柜子里翻出一支笔和纸认真的记录下来。

    一,少和大佬阮穆身边的女人接触,切记根本宗旨——大佬的女人千万不能碰!

    二,讨好大佬,紧抱大腿,大佬干什么都得保持支持和顺从态度,最好多多给予仰慕和夸赞的眼神和动作,让大佬感到舒适了,自己的日子才能更好过。

    三,觉醒异能,不久后的一场丧尸暴潮会在c城蔓延,暴潮引发的浓雾会笼罩整个城市,位于城中的人类会大部分陷入发烧感冒的病状中,只有少数人会在感冒好后才会开始觉醒异能,将体内潜在的动物基因唤醒,那时候的人类与丧尸之间也不会像现在这么被动。

    上辈子不是没有科学家在研究如何拯救被丧尸感染的人类,研发基地的疫苗还没经过初代试验,胡纣就已经先一步死于非命,因而对于上辈子人类是否战胜丧尸这件事胡纣并不知道。

    他只知道那次丧尸暴潮的时候,他作为一个后勤人员正在基地里帮忙清洗灵核,对一切都无所察觉,由此也就错过了去c城的机会,在后面不管他怎么努力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没有半点作用的累赘。

    这一次在知道异能是怎么来的情况下,他必须准备十日后出发c城,最好是让阮穆带他一起去。

    据上辈子基地里的人八卦说在阮穆身边的人几乎都陆陆续续都觉醒了异能,明明一千个人中只有一个人才能觉醒异能的概率,在阮穆这里就好像碰到bug了一样,所有跟在他身边的人都沾光了,而他自己也成为了罕见的双异能者。

    有这种好事,胡纣哪能错过,想到十天后他就可能获得异能,他就忍不住呼吸急促,兴奋地摩拳擦掌。

    但很快,他又迅速冷静了下来。